锂电池的定义和分类 锂电池是指以锂金属或锂合金为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 锂电池大致可分为两类: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锂金属电池通常是不可充电的,属于一次电池(不可反复充电),如纽扣电池。锂离子电池是可以充电的,属于二次电池(可反复多次充电),如手机电池。 出口锂电池海关监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根据上述要求,对需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锂电池类商品,不仅要使用经性能检验合格的包装,而且还要向属地海关申请包装使用鉴定。 (一)出口锂电池包装性能检验 出口锂电池包装性能检验的申请主体是包装容器的生产企业。海关对该类企业实施代码管理,企业向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并获得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代码后,方可向海关申请包装性能检验。性能检验结果单的有效期根据包装容器的材料性质和所装货物性质确定,锂电池包装一般为自容器生产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出口锂电池包装使用鉴定 出口锂电池包装使用鉴定的申请主体是货物的生产企业。企业在申请使用鉴定前,主要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锂电池外部要标记瓦特-小时比率(W·h),每个电池或电池组应符合《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UN38.3各项测试要求,测试项目包括高度模拟、高低温循环试验等(一般由专业机构测试并出具报告)。 2.使用的包装应经检验合格,并取得《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3.包装容器上应带有清晰、牢固、正确的联合国编号、UN标记及第9类危险货物标志,标记、标志要符合相关要求。 4.包装容器名称、规格型号(包括皮重)、使用单位等信息应与性能检验结果单及相关单据相符,实际使用的包装、包装容器标记及批号应与申报证单一致。 5.锂电池出口常用包装为箱类,包装导则要求容器类别须达到Ⅱ类包装的性能指标,包装在容器中的电池或电池组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因移动或位置变化而造成损坏。对于总重12KG以上的,采用坚固、耐碰撞外壳的电池或电池组,以及这类电池或电池组的集合,还需坚固的外包装,保护外罩或托盘等搬运设备。 6.木箱、纤维板箱用钉紧固时应钉实,钉尖要盘倒,钉尖、钉帽不得突出;箱体应完好无损,打包带紧箍箱体。瓦楞纸箱应完好无损,封口应平整牢固,打包带紧箍箱体。 7.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电池和电池组,有两种包装形式:一种是电池和电池组放在符合包装规则要求的容器后,再与设备一起放在外容器中;另外一种是电池安装在设备中后,再放入符合包装规则要求的容器。 8.国际规章中对锂电池或锂电池组包装的其他特殊规定。 出口锂电池常见问题提示 1.如何区分锂电池产品的联合国编号?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规定,电池和电池组、安装在设备中的电池和电池组,或与设备一起包装的电池或电池组,凡含有任何形式锂者,均须酌情划为以下4个联合国编号:UN3090—锂金属电池组(包括锂合金电池组);UN3091—装在设备中的锂金属电池组或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组(包括锂合金电池组);UN3480—锂离子电池组(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组),UN3481—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蓄电池组或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组(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组)。 2.特殊规定188条款怎么理解? 在符合《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UN38.3各项测试要求的前提下,满足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3章188条款要求的,出口企业可以不申请使用鉴定。
来源/转载于:《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