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出台13项措施发展跨境电商 前7月全市跨境电商出口27.28亿元

惠州日报讯 (记者刘炜炜 通讯员惠商宣)昨日,《惠州市鼓励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出炉。记者了解到,《若干措施》围绕支持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培育、支持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发展、支持跨境电商供应链产业配套发展、支持跨境电商人才培育与合作交流等五大部分,提出了13条具体的支持举措,这无疑将对加快推进中国(惠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促进全市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的激励和指引作用。


完善服务平台支持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培育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建设,包括跨境电商地方公共服务平台、跨境电商第三方线上功能平台。《若干措施》明确,要对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管理、维护升级给予资金保障,推动海关、税务、外汇等政府相关部门业务系统与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支持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培育。包括培育小微跨境电商主体、支持大中型跨境电商主体做强做大、鼓励企业培育自主品牌、支持企业通过跨境电商转型发展、支持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引进。《若干措施》提出,要借助“互联网+”,打造外贸新增长点。对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实行分级资金扶持,最高可达100万元。

支持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发展。产业要集聚发展,园区是最佳平台。《若干措施》提出,鼓励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升级改造跨境电商产业园。对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实际使用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园区内企业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达5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园区主办方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可达200万元,并纳入市级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认定。

支持跨境电商供应链产业配套发展。支持本地企业投资建设或租赁海外仓,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鼓励跨境电商物流业发展,支持跨境电商代运营企业、境内代理企业及第三方服务企业提供报关、仓储、物流等专业配套服务,对该类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支持跨境电商人才培育与合作交流。《若干措施》提出,支持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和有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对中高等院校开设跨境电商相关课程及企业、行业协会开展跨境电商专业培训项目、创新创业技能大赛等活动给予资金支持。鼓励跨境电商课题研究及合作交流。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跨境电商课题研究、合作交流。


规范完善发展机制优化跨境电商营商环境

去年4月,惠州获批复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惠州综试区”)。1年多来,惠州综试区发展迅速,相关平台建设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市商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政策起草前,市商务局开展了多轮跨境电商相关企业调研活动,努力找准制约跨境电商发展的短板,并分别到汕头、东莞、广州等地借鉴成功经验,学习了多地综试区对跨境电商的扶持政策。

该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采取事后奖补的方法,每年将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扶持跨境电商相关企业发展。同时,联同相关县(区)加快推进B型保税物流园建设。《若干措施》实施后,将有效规范和完善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机制,优化我市跨境电商营商环境;通过大力支持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培育、产业集聚发展、供应链配套发展,2年内将实现跨境电商100亿元的进出口额。此外,还可解决我市跨境电商供应链环节薄弱、跨境电商实用型人才缺乏等一系列问题。

据悉,我市跨境电商出口自去年11月下旬开始“9710模式”(B2B直接出口)第一票,全年实现出口额3.68亿元。今年1~7月,全市跨境电商出口27.28亿元,其中以“9710模式”出口25.64亿元。


文章来源: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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