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为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提高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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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市场主体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国……
查看更多9月15日,海关总署网站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的公告》。内容如下: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0〕96号)要求,便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海关总署决定……
查看更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
查看更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促进支付机构外汇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外汇支付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支付机构外汇业...……
查看更多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为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提高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
查看更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市场主体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国……
查看更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年第81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作出修改,其中将第十一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修改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
查看更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有利于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培育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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