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实施15条措施促进传统消费激励新业态


《惠州市促进商业消费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近日出台啦!

其中提出了,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拓宽新型消费载体,发掘居民消费潜力,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优化商贸流通环境

五个方面15条政策措施,涉及商业零售、夜间消费外贸、新兴消费等多个领域和业态

一起来看看~


鼓励做大消费规

——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发展。对惠州市商贸流通领域中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额以上企业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量排名前列的法人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


——扶持培育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对上规模并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6万元奖励。


鼓励消费提质升级

 ——优化市场供给。鼓励制造业企业优化组织结构,成立销售公司进行专业化、品牌化营销,对制造业企业新成立且当年零售额超过5000万元,同时按规定纳入联网直报统计的销售公司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可达30万元;大力发展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支持制造业企业与其电商企业在产品设计、生产、品牌、营销等全流程融合发展;推动新型“免税经济”业态落户我市,对新开设实际使用面积达到或超过300平方米的跨境电商“保税+新零售”新业态体验店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可达50万元;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支持外贸企业建设国内营销渠道,培育自主品牌。


——拓宽消费载体。鼓励本地注册法人的连锁企业在社区设置便利店、生鲜店网点;支持农村电商做大做强,通过电商带动惠州农产品销售,对年度农产品上行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且按照规定纳入联网直报统计的农村电商企业按平台建设费或第三方服务费给予一定补贴;打造夜间消费品牌,策划举办“夜游、夜购、夜娱”等夜间活动。


——促进消费升级。实施龙头企业引进计划,大力引进国内外大型实体零售和网络零售龙头企业到惠州设立法人公司或结算中心。对外地迁入并达到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按照我市总部企业认定和奖励相关政策给予支持。鼓励惠州市行业协会和大型商贸企业积极参与省、市主办的大型促消费活动,支持举办一年一度的购物节活动,对行业协会主办的市级促销活动产生的宣传推广等费用给予补助,单个行业协会最高可补助30万元;对在市内单次布展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车展的主办企业或协会,给予场地、宣传费用等促消费补贴;推动家电惠民活动。


 ——提升消费环境。进一步促进商圈繁荣发展,打造特色商业集聚区,活化花边岭商圈、提升江北商圈、打造南部新城商圈;加快培育发展本地商贸物流企业,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加强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提升统一采购配送效率。


 ——活跃消费氛围。推动行业品牌培育工作,评选一批消费者最喜爱的商超、特色街区、惠州老字号,营造争先创优浓厚氛围;搭建促消费宣传平台,通过“惠州美食地图”“惠州购物指南”等多种形式传递消费资讯,吸引市内外游客消费。

   《措施》对企业、行业协会奖励采取事后奖补的方法。


持续做好促消费工作

今年以来,惠州市消费市场总体呈现稳步恢复、持续回暖的良好态势。1-7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9.8%,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5百分点,排名全省第4位。


利用中秋、国庆、元旦等节假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又涵盖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东西部协作,通过在惠州市区益生广场和大型商超设立专区专柜等搭建产销平台的方式,拓展惠州市结对帮扶的贵州省黔西南州农产品销售渠道,推动消费扶贫。同时,大力发展“夜经济”,打造水东街步行街、演达大道港汇商圈、华贸天地商圈和金山湖商圈的消费场景,提高消费者购物的便利度,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形成可持续的新消费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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